首页>数据资讯>钢市分析

河北此轮疫情对区域钢市影响有限

2021-01-12 08:43:00

  本报实习记者 贾林海

  自今年1月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至1月1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等区域累计新增267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河北省再次按下了“暂停键”。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在1月5日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后,该市各社区、各村镇陆续组织全封闭,石家庄市及邢台市部分重点区域的所有村庄和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除特殊需要外,一律只进不出。
  在“封市”政策的影响下,石家庄市、邢台市长途道路客运车辆暂停运营,多家航空公司取消石家庄机场航班,京港澳高速(G4)、京昆高速(G5)等多条高速公路封闭相关路段。河北地区钢市运行也受到了来自钢厂生产、物流运输、原燃料保障等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扰动。
  作为我国第一产钢大省,河北省2019年生铁产量达到1.8亿吨,占全国生铁产量的22%;钢材产量达到2.8亿吨,占全国钢材产量的23.6%。可以说,河北地区钢市的变动对全国钢市运行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此,河北地区此轮疫情对区域钢市甚至全国钢市的影响成为了近期市场人士竞相讨论的热点。
  有业内人士向媒体透露,虽然当前河北地区疫情态势严峻,但由于生产、运输等不同环节涉及的人员流动、物资流动等情况各不相同,实际影响有差异。从钢铁行业来看,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人员流动频率相对较低,并且企业防疫措施相对严格,而运输过程人员流动相对频繁,人员接触范围相对较广,防疫措施实施难度较大。从处于此轮疫情相对严重地区的邢台德龙钢铁来看,其钢材产品运输受到一定影响,但生产基本稳定顺行。因此,一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此轮疫情对河北地区钢市的影响更多体现在运输端,对生产端的影响相对较小。
  在疫情阻击战在河北地区再次打响的同时,污染防治攻坚战鏖战正酣。为有效应对环境污染,河北省唐山市在执行《唐山市2020年~2021年秋冬季空气质量强化保障方案》(简称《方案》)的基础上,自1月10日20时起开始采取加严管控措施。受此影响,唐山德龙钢铁、津西钢铁、首钢迁钢、首钢京唐、河钢唐钢新区等多家钢企均须制订并执行不同程度的减排方案。《方案》同时要求京唐港和曹妃甸港(包括民企码头)日出车辆减少50%,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日进车辆减少50%。可以看出,河北地区市场常态化的环保限产管控措施仍在继续执行。在重点疫区市民全部完成核酸检测后,此轮疫情对区域市场的影响将不断转弱,常态化的环保限产、钢厂检修等因素仍是影响区域市场走势的关键。
  另据业内机构统计,上周(1月4日~1月8日),京津冀主导市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市、邯郸市、承德市、宣化市)建筑钢材库存总量达到64.1万吨,周环比增加5.5万吨,增幅达9.4%。其中,北京市场建筑钢材库存量较去年同期高12.9万吨。可以看出,区域市场库存已经开始增加,即使区域主导钢厂产量因疫情影响而下降,也不会对区域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轮疫情对河北地区钢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情绪端,对区域市场乃至全国市场的供需面不会有较大影响。持此观点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钢市本就处于需求淡季,终端需求释放已经逐渐转弱,北方地区需求状况本就不及南方地区,而北方地区前几日连续出现的寒潮天气更是导致区域市场下游工地暂缓施工。因此,这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此轮疫情对河北地区乃至全国市场的供需面均不会产生较大的冲击。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达了此轮疫情可能对钢市带来不利影响的隐忧。目前,钢材价格普遍偏高,此轮疫情对情绪端的扰动或将影响今年1月末、2月初的“冬储”操作。疫情对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冬储”风险,市场参与者进行“冬储”的积极性或将因此受到一定抑制。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钢价在短期内有下跌的可能。
  个别业内人士从成本面的角度分析了此轮疫情对区域市场的影响。截至1月8日,焦炭行业第12轮上涨全面落地,焦炭价格至此累计上涨700元/吨。今年1月上旬,焦炭企业开工良好,考虑到疫情和春节对物流运输的影响,短期内焦炭采购积极性仍然较强,预计焦炭价格续涨可能性较大。再来看铁矿石方面,在国内外钢厂补库需求支撑下,铁矿石期现货价格目前仍处于上涨通道中。可以说,河北地区此轮疫情对原燃料市场基本没有影响。
  《中国冶金报》(2021年1月12日 07版七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