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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龙安区进一步加严大气污染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

2019-06-27 10:44:0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市专家组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分析研判,近期天气将高温干燥,臭氧污染将愈加严重,经区 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6月22日19时至6月28日24时对部分涉VOCs实行进一步加严大气污染轻中度管控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

  (一)涉VOCs企业1、位于禁燃区域内的涉VOCs工段全部停产。2、全区汽车4S店、维修门市涉VOCs工段全部停产。-2-3、其它企业继续 按照龙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的通知》(龙环攻坚办〔2019〕131号)执行。(二)其他行业餐饮油 烟管控、机动车管控、工地扬尘管控、道路扬尘管控、禁燃禁放管控继续按照龙安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大气污染轻中度污染管控措施的通 知》(龙环攻坚办〔2019〕131号)执行。

  (三)加强督导检查1、区环卫处对建城区内道路加强保洁力度,区交通局对建成区外加强保洁力度,各乡(镇)街道对背街小巷加强保洁力度,区住建局加 强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区扬尘办负责督导检查。上述单位每天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区扬尘办,由区扬尘办汇总后上报区攻坚办。2、区交通局负责对汽车4S 店、汽车维修门市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对包装印刷行业管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4、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管控情况进 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信息调度本次污染管控期间,各乡(镇)街道、区扬尘办、区交通局、-3-区文广新旅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局于每日上午8:40前,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董霓联系电话:5396203(正常工作日)5022036(夜间、节假日)

  电子信箱:laqltgcz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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