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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制定《冶金企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十条措施》

2020-01-22 14:23:00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节期安全稳定,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制定了十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级各岗位必须值班值守到位,带班负责人对涉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岗位巡查到位。

  二、班前会对每名职工精神状态进行确认,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状态不佳实施作业,加强对临时调岗职工的管理。

  三、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尽量减少非常规格产品生产,合理组织调度,严禁超计划、超强度生产。

  四、严格作业现场管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必须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冒险作业。

  五、严禁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其他高危作业实施报备管理,作业时公司级带班负责人必须现场监督指导,加强作业现场监护,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六、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易燃易爆等重点环节部位场所,加大隐患排查频次与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七、临时性检维修必须制定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禁抢工期、赶进度。

  八、建立健全春节期间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器材、物资的准备与检查,确保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九、春节期间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时,必须对直接作业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告知与安全培训。

  十、公司、分厂、车间各层级各岗位的联络保障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加强沟通确认,确保信息上下畅通、传递到位。

  省厅要求,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必须将十条措施传达到所有钢铁企业,加强抽查暗访,确保落实到位;各钢铁企业必须认真研究、严格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此十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冶金企业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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