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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波委员:进一步加快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2020-05-28 09:38:00

  本报两会报道组记者 朱晓波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

  “当前我国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事业单位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业单位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推动慢,改革进程与实际需要存在节奏上的脱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以及服务社会、履行职责作用的发挥。”为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会长、秘书长何文波建议进一步加快推动事业单位各项改革。

  建议一: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何文波表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慢,成为事业单位其他改革工作的瓶颈。2011年3月下发、2012年4月公开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全新阶段。《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但自2011年至今的9年多来,对非医院、学校类的中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缓慢。

  对此,何文波建议,根据2011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尽快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保按文件要求2020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建议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何文波表示,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文),2008年底前,各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并按要求在岗位设置的职数范围内严格执行。从各单位岗位设置至今的10余年来,岗位设置数量、结构比例没有进行过调整、审批。10余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一些事业单位蓬勃发展,业务发展较快,人才队伍补充较多、成长较快,10年前批复的岗位设置已不能适应人才队伍建设的需求。

  为此,何文波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2006年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定期动态调整的机制,适应事业单位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建议三:加快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2006年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2011年~2014年,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陆续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剩余的相当一部分中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推进较为缓慢。”何文波指出,绩效工资改革进程缓慢,导致部分事业单位多年无法上调工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稳定和工作积极性。

  为此,何文波建议,尽快建立绩效工资总额标准考核发放的办法,实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动态调整,体现绩效工资与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挂钩。

  建议四:进一步规范部分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

  何文波表示,一些行业协会陆续脱钩成为社会组织,仍代管着不少事业单位。但目前对于代管的事业单位处境两难,一方面,这些代管单位是为行业服务的重要资源,在行业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了系统整体优势,在各业务维度对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行业协会本身是自治的社会组织,代管事业单位须明确行业协会在代管事项方面的管理职责、管理权限、管理边界、管理经费,以及须承担的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并以此为遵循规范履行代管工作。

  为此,何文波建议,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后,这些协会更具备实际意义上自治组织的属性,应尽快捋顺由社会组织代管的中央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确定主管部门,明确主管部门的责权利,明确管理这些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等。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徐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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