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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钢铁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解放区钢铁材料生产和供给(连载一)

2024-06-17 10:25:00

  从1927年10月到1949年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解放区钢铁材料的生产,是在极端困难的战争年代,以满足军工生产的需要,平地起家、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从技术发展历程看,经历了从手工生产到半机械化生产、从土法工艺到近代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战争发展,钢铁材料的生产从满足量的需求逐步发展到质的提高,从铁的需求逐步发展到钢的需求。钢铁材料生产和供给成为革命战争胜利最重要的保障之一。
  连载一
  红军时期江西革命根据地、红军长征时期钢铁材料生产和供给
  一、红军时期江西革命根据地钢铁材料的生产和供给
  秋收起义后,1927年10月起义军开赴井冈山,建立起了以井冈山为核心的革命根据地;1931年11月红军离开井冈山,转战赣南,创立以瑞金为核心的革命根据地;直到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红军为摆脱国民党军队的包围,退出中央根据地,被迫战略大转移进行长征,红军在江西革命根据地斗争了7年。在这个时期,革命形势紧迫,作战环境恶劣,军需物质条件极度匮乏。
  在井冈山根据地时期,红军没有建立兵工厂,在敌人严密封锁下,根据地武器奇缺。为提供红军作战后勤保障,红军创办了茨萍军械处和漕泊东冲军械所。
  茨萍军械处是1928年7月由红四方面军成立的,宋乔生任处长,办公地址设在茨萍。军械处从部队和地方抽调了30名有经验的修理和制造枪械的工人,主要负责武器的修理,以供红军作战用。漕泊东冲军械所是红军武器生产和修理的另一个据点。所内建有7座小土法炼铁炉,以土法炼制生铁,供军械制造所需的钢铁材料。当时军械处和军械所不仅负责修理枪支和各种器械,而且用土法冶炼的生铁和土钢,制造梭镖、匕首、大刀和土枪,满足红军的需要。
  在瑞金革命根据地时期,红军才真正建立了自己的第一个兵工厂——中央兵工厂(又称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兵工厂、中央红军兵工厂、官田兵工厂)。该厂是1931年10月,在中央红军取得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将江西省工农民主政府修械所和红三军团修理所合并创建的[1]。创建初期,该厂设总务(厂部),还有枪炮科、弹药科和利铁科及工人俱乐部。枪炮科有工人200余人,下设修理股、制造股、木壳股、牛皮股、刺刀股;弹药科有100余人,下设炸弹股、子弹股。随着军工生产的扩大,到1932年夏,该厂在枪炮科、弹药科基础上,组建了枪炮厂、杂械厂、弹药厂。枪炮厂下设修理股、机器股和机枪股;杂械厂下设红铁股、刺刀股、木壳股和牛皮股;弹药厂下设子弹股和炸药股。杂械厂的红铁股建有4座打铁炉,主要加工钢铁材料,修理和制造武器的零部件。
  军械修理和制造枪械,就必然需要钢铁材料。当时根据地所需钢铁材料,一方面是红军收购一些当地产的土铁和废旧钢铁用来加工,包括从战场捡回的损坏的枪支部件;另一方面就是自己组织生产。当时,在以江西井冈山根据地和瑞金中央根据地为核心的湘赣闽地区,有许多地方生产土铁和土钢,为根据地的军械生产提供钢铁材料。
  从目前收集的大量资料看,当时福建的长汀县,江西的永新、莲花、南丰、安远一带土铁生产比较发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于红军大力组织生产,土铁产量迅速提高,有力地支持了根据地的军工生产。当时著名的有福建长汀县濯田山田村大坪哩铁铺、江西南丰县太和铁厂和莲花县竹山铁厂。
  长汀县濯田山田村大坪哩铁铺[2],位于闽西北地区。当时该铁铺有多台生产土铁的坩埚炉,用当地的铁矿,日生产土铁可达2000斤~3000斤。1927—1937年,这里一直是中央红军和后来南方红军游击队军械制造和修理的主要钢铁材料供给地之一。
  江西南丰县太和铁厂[3],位于赣东北根据地。该厂是以当地河中的铁沙为原料,用坩埚炉进行土法炼铁。炼铁时在坩埚内装一层铁砂、一层木炭,铁砂与木炭配比为1∶1.2。土法炼出生铁后,直接炒成土钢(或称炒钢或毛铁),用这些炒制的土钢,为红军和游击队提供制造枪械所需的钢铁材料。
  另外,在当时赣东北根据地,还有由邵式平同志领导、在南丰县一带设置的许多土炉炼铁点,生产大量的土铁、土钢,以供红军生产武器。
  江西莲花县竹山铁厂[4],是晚清时期建设的,名为“陶富铁厂”,设有2个小炼铁炉,生产时“两炉炼一”(即一炉生产、一炉维修),有工人20多人,日产毛铁1500斤。1928年,红军接管该厂,更名为“竹山铁厂”。该厂所生产的毛铁是红军当时军械所和后来中央兵工厂主要钢铁原料供给源之一,主要制作军械及零部件,比如梭镖、大刀、土炮等。特别是用这些毛铁制造的土炮,在使用时,加上火药、碎铁片或铁子,发射后形成大面积射杀,杀伤力极强,在战争中威力很大,为红军的反“围剿”做出贡献,红军对该厂十分爱护。直到红军长征后,该厂又被私人经营,更名为“复生铁厂”。
  二、红军长征时期钢铁材料的生产和供给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中央主力红军(后改称红一方面军)为摆脱国民党军队的“围剿”,被迫实行战略转移,退出中央根据地进行长征。后来,红二十五军(后编入红一方面军),红四方面军,红二、红六军团(后同红一方面军第三十二军合编为红二方面军)都由于国民党军队的“围剿”,先后进行了长征。
  红军在长征期间(1934年10月~1936年10月),由于国民党军队的“围、追、堵、截”,处于在转移中战斗、战斗中转移的状态,军械和弹药等后勤保障基本上依靠战斗中缴获,很少进行规模修造,因此也就没有建立军工生产。但红四方面军在1932年底进入四川北部后,创建川陕根据地,为了修造军械,建立了一些用土法生产的小钢铁厂。
  一是1932年底,红四方面军解放了四川通江县。红四方面军经济部和赤化保卫局协同,在通江县钢溪河两岸开办了梧桐坝、南垭、乐村、铁家河、抗家坪、坟坪、鲁家河、肖家河8个小铁厂,就地采矿、土法炼铁和炼钢,生产用于制造手榴弹、大刀、长矛、脚码子等的钢铁材料.直到1935年2月红四方面军北上时,这些小炼铁厂才撤停,2年共生产铁200余万斤[5]。
  二是1933年2月,红四方面军解放了四川南江县,在南江县乐家坝办起川陕根据地的第一个用土法生产的钢厂,日产土钢能达1000余斤。后由于生产被暴露,该厂迁至到大黑滩。到1935年初红军北上时,该厂也撤停[6]。
  三是1934年2月,红四方面军在旺苍县大德乡张家河建立一座小钢铁厂,土法生产钢铁[7]。
  据统计,红四方面军从1932年底到1935年1月撤离,这一时期共计生产土铁3500余吨,一方面满足自己制造枪械用;另一方面还外销到甘、陕等地,换回医药、布匹、纸张、电池、通信器材和其他日用品[8]。红四方面在撤离根据地之后的长征期间,基本上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军需生产,也很少再进行钢铁材料的生产,枪弹等军需基本上是靠战争的缴获。(未完待续)
  注:
  [1] 兵工记忆编委员会编 《兵工记忆》 人民出版社 2019年7月第一版 第3页 吴汉杰《官田兵工厂创建》
  [2]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福建省志—冶金工业志》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01年10月第一版 第465页
  [3] 《江西冶金1994》, Vol. 14 Issue (6): 56-67 第四篇 近代江西冶金工业
  [4] 江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江西省志—冶金工业志》 北京方志出版社 1999年11月第一版 概述第4页
  [5]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四川省志—冶金工业》四川科技出版社 1992年1月第一版 概述第3页
  四川省冶金工业厅冶金志编辑办公室 《四川冶金工业大事年表》 1986年12月 第14页
  [6]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四川省志—冶金工业》四川科技出版社 1992年1月第一版 概述第3页
  四川省冶金工业厅冶金志编辑办公室 《四川冶金工业大事年表》 1986年12月 第15页
  [7][8]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四川省志—冶金工业》四川科技出版社 1992年1月第一版 概述第3页

来源:陈新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纪委副书记)

编辑:张雨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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