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报社两会报道组
记者 樊三彩 报道
记者 顾学超 摄影

袁斯浪代表(右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住房从基本供给向品质提升全面转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一步提出,要从“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五个方面协同发力,构建支撑“好房子”建设的完整体系。
好标准,是好房子的“脊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所属中国二十二冶党委书记、董事长袁斯浪指出:“当前,在贯彻落实‘好房子’的决策部署过程中,各地积极探索,但关键标准的缺失、陈旧与不统一问题日益凸显。”
为此,袁斯浪建议,完善关键标准,系统提升住房品质与权益保障,更好支撑“好房子”建设目标达成。
第一,明确架空层属性,统一计量与监管规则。一是明确满足公共活动、市政设施布设、社区服务等功能的首层架空空间,应界定为全体业主共有空间,并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不计入容积率或建筑面积。二是在国家标准中统一首层架空的基本要求和底线约束,同时预留适度弹性空间,形成“统一标准+分类引导”的政策格局。三是健全首层架空全过程监管机制,对擅自封闭、违规分割、改变用途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处罚;对严格落实公共属性、切实提升社区品质的项目,在评优评先、容积率适度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确立竖向设计标准,推动技术普惠应用。一是结合安全性、适应性、无障碍、海绵城市和绿色低碳等多目标要求,研究制定或修订相关条文,对场地抬升的适用场景、竖向高差控制、人行与车行组织、与周边道路和市政设施衔接等提出原则性要求,鼓励通过下沉庭院、立体绿化、架空连廊等多层次空间组织方式,提升居住环境品质。二是在国家标准中理顺场地抬升部分的面积计算规则,以及与容积率、建筑高度、无障碍设计等指标之间的关系,减少同一气候区、相似地形条件下政策尺度差异过大的情况。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对场地抬升在改善居住体验、整合雨洪管理与能源利用、降低运维成本等方面的综合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将成熟经验固化为规范条文和技术导则。
第三,统一面积计算口径,保障产权清晰透明。一是加快修订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对阳台、外挑空间、空中花园、架空层、下沉庭院等空间形态,提出统一、明确的面积测绘与计量规则,并与设计类规范相关条款约定的原则保持一致。二是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对创新性空间形式实行事前沟通、事中把关、事后核查,减少因口径不一致引发的交付争议和权益纠纷。
第四,规范“得房率”定义,维护市场公平诚信。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会同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研究制定统一的“得房率”定义,明确概念内涵、计算公式和适用边界。包括对“得房率”的构成要素、计入与不计入内容作出清晰规定,禁止随意将不具备稳定权属或功能属性不明确的“赠送面积”等空间计入其中;将统一后的“得房率”定义纳入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动各地在住房统计、市场监测、产品评价等工作中统一采用标准化“得房率”定义,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项目的可比性评价体系。
“深化‘好标准’体系,本质上是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刚性的权益保障、灵活的分类指导以及全周期的监督管理,把‘好房子’这一美好愿景,兑现为人民群众可感知、可拥有、可安心居住的现实。这既是行业升级的必然路径,更是对‘住有宜居’这一民生庄严承诺的最有力回应。”袁斯浪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