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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废钢铁大会暨废钢协会六届五次会员大会提出——废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春天越来越近了

2020-11-17 16:02:00

  本报记者 郭达清
 
  “当前,钢铁行业消费继续增长,《再生钢铁原料》国标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国内外碳减排制度日益健全。这些对再生钢铁原料的使用都是利好,废钢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春天越来越近了。”11月12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党委副书记姜维在于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2020年全国废钢铁大会暨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下称废钢协会)六届五次会员大会上这样指出。
 
  制定《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意义重大
 
  会上,姜维在主题演讲中结合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分析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的相关内容,并介绍了钢铁行业运行的总体态势。他指出,总体来看,近期钢铁行业呈现消费继续增长、粗钢日产量屡创新高、进口铁矿石持续涨价、钢材库存高位回落、行业效益小幅回升等特点。
  今年1月~9月份,我国累计进口钢坯1417万吨,去年同期为137万吨,同比增长932%。6月~9月份,折算粗钢连续4个月净进口。他同时特别指出:“我们向世界同行分享了经济率先复苏的中国钢铁市场,有力地支撑了全球钢铁产业链完整、稳定运行。”
  展望后期钢铁行业运行,姜维指出,随着投资项目新开工和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钢铁下游行业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达产。第二季度以来,钢铁需求显著增长,支撑了钢铁行业需求恢复性增长,但高增长的需求或不可持续,同时新增产能压力持续加大。姜维指出,伴随着世界新冠肺炎疫情转好、世界经济复苏,我国钢铁进出口形势会有所好转。
  他强调,钢铁行业应聚焦全面提升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水平的根本任务,坚持绿色发展和智能制造两大发展主题,着重解决控产能扩张、促产业集中、保资源安全的行业三大痛点,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钢铁企业则应紧抓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针对业内外广泛关注的《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姜维指出,该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钢铁行业再生钢铁原料的循环使用,促进钢铁行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可以规范和提升国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好国内和国际高品质再生资源,最大限度地挖掘国际和国内再生钢铁原料对铁矿石的部分替代潜力,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铁矿石的使用和价格上涨;将有力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的生态文明建设;将有力促进钢铁行业长、短流程结构性调整,提升产业基础能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将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征求意见。针对全球气候变化,欧盟实施《欧洲绿色政纲》,对来自气候政策宽松(如没有碳交易市场或没有碳税)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边境调节税。这些变化对再生钢铁原料的市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需要提前谋划,做好准备。
  对于《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调研员艾崇透露,工信部有关部门正在协调标准制定进度,力争年内完成标准制定工作。再生钢铁原料将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而是作为一般商品允许进口。
 
  如何进一步提高废钢使用水平是全行业重大课题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名誉会长、沙钢集团董事局主席沈文荣在致辞中表示,面对新形势,如何进一步提高废钢使用水平,已成为包括钢铁企业在内的全行业重点关注的重大课题。对于废钢行业发展,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鼓励废钢进口,以弥补国内资源的不足。在我国废钢年产出量较使用需求存在很大缺口的情况下,鼓励废钢进口,不仅可以减少铁矿石的进口,更好地实现节能减排,还能有效平抑铁矿石价格。他强调:“我们在多个场合均呼吁,国家对进口废钢资源的政策应有别于进口洋垃圾,要将废钢调出限制进口类货物管理目录,鼓励进口,而非遏制进口。”
  二是完善废钢流通过程中的税收政策,推动行业健康稳定运行。鼓励使用废钢,不仅在进口门槛的设置上要放开,在监管、流通等环节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首先是提升财税增值税退税比例,由原来的30%即征即返提升至50%~70%,以应对地方政策带来的税负不公平竟争;其次是对工信部废钢准入企业的即征即退政策及时兑现,包括每一个合规钢厂可指定一个子公司对废钢进行采购管理(在工信部备案),凡获工信部废钢铁加工准入条件的废钢加工配送企业销售给上述子公司的废钢,同样享受退税政策;再次是明确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核定方法,对于符合《废钢铁加工准入条件》的企业免征所得税;最后是税务部门对合规再生回收企业的增值税税票全面放开。
  三是慎提“大力发展电炉钢”概念,务必重视资源匹配问题。他指出,鼓励使用废钢,还要消除一个误区,那就是“大力发展电炉钢”。当前中国还没有到大力发展电炉钢的时候。当前,全国粗钢产量达到10亿吨,按转炉钢产量9亿吨、废钢比20%,电炉钢产量1亿吨、废钢比70%来算,年消耗废钢量就达到了2.5亿吨左右,而废钢资源年产出量仅在2.1亿吨左右,缺口依然很大。当前大力发展电炉钢,一方面很可能会导致变相扩充产能,另一方面废钢资源量支撑力也明显不足。如果过于超前大力发展电炉钢,势必会造成新的产能过剩和结构失衡,从而带来新的问题。
  针对废钢应用的相关技术问题,中国金属学会专家委员会主任王天义分别从废钢的技术要求、废钢中有害元素的去除、废钢对炼钢工艺的影响、提高废钢比的冶炼工艺技术,以及废钢分类和自动化料场技术五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并表示废钢铁的处理和应用技术对未来钢铁行业绿色发展至关重要。
 
  行业准入门槛将有所提高
 
  废钢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树斌代表废钢协会六届理事会做工作报告。他首先指出,受疫情影响,今年前9个月废钢铁消耗总量为15520万吨,同比减少158万吨,降幅为1%;废钢比为19.86%,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电炉钢比为9.65%,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不过,他强调,在“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年废钢铁应用比例超过20%的目标一定能实现。经废钢协会预测,如果2020年全国粗钢产量达到和突破10.1亿吨,废钢铁消耗总量就有可能超过2019年,而废钢比将略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李树斌指出,国际废钢铁资源贸易走向出现了新的趋势:废钢国际流动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许多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进口利用废钢铁资源,在本国建立新兴的炼钢产能。从2019年8月份开始,我国从废钢进口国变成了废钢零进口的国家。他随后指出,废钢铁产业在发展上存在废钢铁资源利用水平较低,废钢税收政策落地难、退税比例比较低,政策措施尚待进一步细化等问题。
  李树斌还就当前废钢铁市场的进口、价格波动、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税收优惠政策4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进口废钢受政策未放开和国外疫情影响而受到限制。预计废钢价格还会在2700元/吨上下波动。“十四五”期间,行业准入工作将继续开展,但门槛会有所提高,要以大的钢铁企业为依托,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另外,废钢协会向国家发改委建言,将社会回收的废钢铁资源纳入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最后,李树斌具体介绍了废钢协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和2021年的工作要点,并表示,我国废钢产业“十四五”规划正在制定中,总的要求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产业升级,努力构建我国废钢铁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同时,工信部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废钢铁应用比例要达到30%。
  艾崇表示,工信部节能司将从推动废钢铁行业回收拆解加工利用一体化发展、加强废钢铁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废钢铁行业的基础工作、积极推动财税政策落实和完善等方面推动废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部分典型废钢相关企业还介绍了各自经营发展的经验。其中,浙江省嘉善县陶庄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景平介绍,该镇腾退拆除经营散户,成立陶庄城矿公司统一闭环经营,规避了交易过程中税源流失、经营无序等风险,实现了疫情期间业绩逆势上扬,受到了废钢协会的认可。
这次大会由废钢协会、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废钢协会副秘书长冯鹤林主持大会。钢协副秘书长,冶金工业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苏长永主持了《中国废钢铁》丛书启动仪式。废钢协会副秘书长王方杰主持了13日召开的废钢行业相关政策座谈会。原国家冶金局副局长、全联冶金商会创会会长赵喜子,中国特钢企业协会副秘书长于叩,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联办财经研究院专家杨益民等嘉宾出席了会议。来自钢铁企业、废钢加工配送企业、废钢设备制造商和相关单位的1000余名代表参会。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网站实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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