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198/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彩涂钢板(越南语:sảnphẩmthépphủmàu)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2.53%~34.27%反倾销税,对韩国涉案企业征收4.71%~19.25%的反倾销税(详情请见公告原文)。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70.11、7210.70.19、7210.70.91、7210.70.99、7212.40.11、7212.40.12、7212.40.19、7212.40.91、7212.40.92、7212.40.99、7225.99.90、7226.99.19和7226.99.99。
越南对涉华彩涂钢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2019-10-30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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