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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7月1日实施 影响逾10万亿元投资

2019-06-18 10:11:00

  今年7月1日起,《政府投资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关于政府投资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也是投资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制度。专家表示,这将影响逾10万亿元政府投资。

  “《条例》出台的目的是针对当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融资困境,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出以适度发展、预算先行为核心的解决方案,纠正此前地方政府在投资领域的观念和方法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为地方政府投资提出更为全面的规范工作要求。”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条例》可以说是PPP项目运作的前置条件。

  《条例》指出,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并明确要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有专家认为,中国经济之所以能够开创独特的发展模式,各级政府积极参与经济发展是原因之一。而政府参与经济发展,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规模庞大的政府投资。

  以PPP为例,财政部PPP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末,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累计8921个、投资额13.5万亿元。其中,落地项目累计5637个、投资额8.6万亿元,落地率63.2%,环比上升0.5个百分点。

  唐川表示,PPP项目所涉及的政府投资资金、补贴资金需要依据《条例》所要求的受到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约束;另一方面,《条例》也为未来的PPP模式的重点应用领域指明了方向——《条例》要求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领域,且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由此可见,未来偏重于公益性且不具有市场化运营收益的项目,如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类型项目,将依据“适度发展”原则逐渐偏向以政府预算内直接投资建设为主,而市场可以有效配置且能够解决资金问题的项目,地方政府或将逐步减少财政支持力度。所以,在此《条例》的影响下,PPP或将更多地聚焦于依赖于社会资本运营且具有较好市场化收益的项目。

  《条例》明确,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且提出了“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在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等最新财政政策要求下,政府投资的相关管理模式和侧重点也会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唐川预计,PPP将在“适度发展”相关规划和“红线”进一步明确之后将以全新的姿态来担当地方推进基建和公共服务项目的重要工具。

  《条例》影响的政府投资规模有多大?唐川表示,在以推动基建、公共服务发展来拉动内需、稳定投资的中期经济布局下,政府投资规模势必在三年内呈现明显上升趋势。《条例》虽然单从规范化管理的角度来看是给地方财政资金参与项目投资下的“紧箍咒”,但是若结合地方债政策、开发区政策、国企改革政策、金融国际化政策通盘来看,其实质上是我国公共服务、基建及其他政府投资类项目投融资体系优化的重要一环。

  唐川认为,从中期来看,《条例》和一系列严监管政策并不会让公共服务等项目投资额度下降,反而在一定时期的调整后会使这些领域在真正风险可控的环境下实现高速增长,且为对冲消费、外贸领域或有的下行风险,预计三年内将保持10%以上的增长幅度。根据今年的财政预算、新增地方债额度、PPP项目开工进度综合测算,预计今年政府直接投资和以资本金注入方式、补贴方式支持之项目的投资总额将超过10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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