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印尼突然禁止煤炭出口,怎么回事?影响几何?

2022-01-04 10:21:00

  2021年12月31日,印尼能矿部在一封信件中表示,为缓解当前煤炭供应紧缺问题,优先国内电力需求,自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印尼禁止煤炭出口,包括正在装的以及未装完的煤船,都应供给国家电厂。
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的燃煤发电站
  - 印尼缘何禁止煤炭出口? -  
  印度尼西亚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已于2022年1月1日至31日暂时禁止煤炭出口,目的是为了确保国内发电厂的煤炭库存可用。
  出口禁令的对象是采矿业务许可证 (IUP) 和煤矿公司工作合同 (PKP2B) 的持有者。该出口禁令是在煤矿企业未能满足所谓的国内市场义务之后实施的。
  矿业和煤炭部主任里德万·贾马鲁丁 (Ridwan Jamaludin)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煤炭供应下降可能会影响国家电力公司 PT PLN (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简称PLN) 的超过1000万客户(包含行业和普通用户)。
  他说,如果不执行出口禁令,可能会导致20个发电量达10.850兆瓦的燃煤发电站停电。
从历史的煤炭销售数据及可看到出口量一直大于内销
  “这可能会扰乱国民经济的稳定。当发电厂的煤炭供应充足或恢复正常时,我们就可以出口,”贾马鲁丁告知。“我们将在2022年1月5日之后对其进行评估。”他说。
  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的煤炭供应量一直低于每月国内需求(DMO)的义务煤炭销售百分比。
印尼煤炭内销目标实现率一直很低
  到 2022年1月1日,在政府设定的510万吨目标中,仅交付了3.5万吨,即不到1%。每月国内需求(DMO)无法得到满足,因此导致了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在2021年底出现煤炭供应短缺。这无疑是这场禁煤出口的导火索!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的供应安全边际是大于20天。
印尼本国对煤炭的消耗大户还是发电站
  根据印尼政府发布的第139.K/HK.02/MEM.B/2021号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部长决定,这项法令规定了政府批准的每个生产商计划年度煤炭产量的 25%的国内需求(国内市场义务/DMO)煤炭销售百分比。
  该法令还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国内煤炭需求得不到满足,矿产和煤炭局局长代表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可以任命IUP或IUPK或PKP2B持有人或煤炭运输和销售许可证,以满足国内煤炭需求。
该法案的英文版被锁定,无法下载
  - 印尼禁止煤炭出口的影响 -  
  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自2005年超过澳大利亚以来,该国是动力煤的主要出口国。其出口动力煤的很大一部分包括中等质量类型(5100-6100卡/克)和低质量类型(5100卡/克以下),其中大量需求来自中国和印度。
2021年上半年印尼煤炭出口金额分国别占比
  2021年印尼煤炭产量预计为6.09亿吨,高于去年的5.5亿吨产量目标;出口4.35亿吨(2020年产量为5.64亿吨,出口4.05亿吨),为世界第一大煤炭出口国。根据Bancosta统计,全球2020年煤炭(焦煤和动力煤)海运量为11.3亿吨。
  由于印尼中、低质煤储量丰富,这些类型的煤炭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具有竞争力(部分原因是印尼的劳动力工资低)。近期印尼受天气影响,煤炭装运受限,加之中国煤炭产量提升后,12月动力煤价格持续下行,市场看空情绪主导下,印尼Q3800FOB价报至66美金/吨。
印尼的煤炭资源分布图
  印尼煤炭的主要出口目的地国家是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在高峰时期,煤炭占国家采矿业总收入的85%左右。印尼面向中国和印度这两个巨大的新兴市场的战略地理位置。由于建造了许多新的燃煤发电厂来为其庞大的人口供电,这两个国家对劣质煤炭的需求猛增。
  印尼不仅是全球最大的动力煤出口国,也是中国动力煤的主要进口国。2021年1-11月我国动力煤进口国分布:印尼75%、俄罗斯15%、菲律宾3%、南非3%、澳大利亚2%、哥伦比亚1%、蒙古1%。
  由于澳大利亚煤炭受阻,我国加大了印尼动力煤进口力度,前11个月共计从印尼进口动力煤(含无烟、褐煤、其它烟煤及其它煤)1.7596亿吨,占全国进口总量(2.45232亿吨)的72%。与去年同期比,增幅54%。
  从目前来看,印尼禁止煤炭出口仅一个月,对我们总体影响不大。当前国内动力煤市场下游库存整体相对充足,终端采购需疲弱,价格弱势运行。
  反而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对煤炭的需要呈增长趋势。
 
据预测PLN对电煤的消耗越发强劲
  印尼已承诺从2023年起停止建设新的燃煤发电厂,并在2060年实现碳中和。预计近些年,印尼仍将面临煤炭资源外部需求强劲,从而国内市场无法满足需求的局面。

来源:凌波微观、信德海事、有一点墨

编辑:张雨恬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