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辽宁:“十四五”期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22-01-13 09:44:00

  1月1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对钢铁企业烧结、球团、炼焦、炼铁、轧钢等生产环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十四五”期间,全省钢铁80%以上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与钢铁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以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深化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全省重点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冶金行业推动钢铁超低排放改造、焦化清洁生产改造。对能源、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菱镁产业等重点行业存在“双超”、“双有”和高耗能问题的重点排污单位,分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把好增量关,新建、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符合要求特别是生产国内短缺重要产品、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有关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稳妥做好存量“两高”项目管理,合理设置政策过渡期,积极推进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改造升级,对违规上马项目依法依规责令整改。(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重点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进钢铁、焦化、有色金属行业技术升级,推动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推广非高炉炼铁技术。(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减排企业电力监管工程。建立重点企业用电监管平台,推动钢铁、石化、化工等200家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电力动态监管,落实企业应急减排措施。
  实施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80%以上产能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球团、高炉、轧钢等企业参照钢铁超低排放要求实施改造,对改造周期较长的优先进行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对未完成改造且直排、偷排的企业严格查处;对锅炉和炉窑脱硝设施进行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限期整改;生物质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无法稳定达标的加装高效脱硝设施,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自动监测设备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全面配备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强化治理设施运维和旁路监管,坚决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夏季围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精准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对钢铁企业烧结、球团、炼焦、炼铁、轧钢等生产环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十四五”期间,全省钢铁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张雨恬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