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表示,近期14项整改任务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显示,2015年,兴安盟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国家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违规新建120m2烧结机、616m3高炉、70吨转炉和100万吨/年棒材生产线,2016年陆续建成投产运行,钢铁产能由60万吨/年增加到150万吨/年。2015年12月30日,兴安盟环保局在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的情况下批复环评报告书,兴安盟行署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责令企业停止建设。
该整改问题完成情况: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向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鄂托克旗华鑫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了110万吨生铁、77万吨粗钢产能,并通过关停2台35吨转炉减量置换了炼钢产能60万吨,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置换工作全部完成,现有合法炼钢产能136.9万吨,合法炼铁产能132万吨,有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