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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1-02-10 09:42:00

  2021年2月7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 同意杭钢股份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文件。

  

  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为提升杭钢股份公司行业竞争力,进一步优化经营结构,该公司拟向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85%股权、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85%股权,支付现金购买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剩余15%股权、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14.5%股权;向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5日更名为“浙江东菱酒店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向富春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其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含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除前述股权外的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终止本次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组自启动以来,杭钢股份公司及相关各方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多次磋商,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但由于相关反馈意见需核查的事项及材料补充工作量较大,同时因新冠疫情至今仍在境外蔓延,部分境外业务核查无法及时完成,且评估报告及加期审计的财务数据均已超过其有效期。经充分审慎研究,杭钢股份公司及交易对方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不成熟,经协商,交易各方同意终止本次重组。

  终止本次重组对杭钢股份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上市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协商一致 的结果,不存在潜在纠纷情况。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杭钢股份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该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该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徐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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