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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更名再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抵押概述
1、本次抵押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湖州市杨家埠霅水桥路 618 号的 1-7 幢和 8 幢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原抵押于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30 幢、31 幢、34-37 幢、47 幢、52-56 幢、60 幢、61 幢、64 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原抵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并获得综合授信,由于公司名称变更,需对上述不动产权证进行重新办理,原最高额抵押将解除,公司重新在上述银行办理最高额抵押手续,在中国银行最高抵押金额为 9,266.9233 万元,期限为两年;在工商银行最高抵押金额为 10,380.00 万元,期限为五年,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之日起计算。
本次最高额抵押系公司变更名称及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再次办理,原综合授信额度不变。
2、本次最高额抵押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最高额抵押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最高额抵押的具体实施。
3、本次最高额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抵押不动产基本情况
本次重新办理抵押的不动产为位于湖州市杨家埠霅水桥路 618 号的 1-7 幢〔权证号: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9459 号〕、8 幢〔权证号: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9456 号〕、30 幢、31 幢、34-37 幢、47 幢、52-56 幢、60 幢、61 幢、64幢〔权证号:浙(2019)湖州市不动产权第 0049455 号〕的工业房产、综合办公楼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04,052.5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159,264.80 平方米),账面原值合计为 27,726.69 万元,账面净值合计为 18,941.86 万元(2019年9月30日),最高抵押金额为 19,646.9233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最高额抵押系因公司更名及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在原银行重新办理最高额抵押,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使用资金开展的业务,对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本次最高额抵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仅为 5.77%,因此本次最高额抵押风险较小并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