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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关于下属子公司受到安全行政处罚的公告

2020-04-01 09:30:0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

受到安全行政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蓝耐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嘉)应急罚[2020]3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19年10月10日07:30许,富蓝耐公司发生一起氮气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经调查认定,富蓝耐公司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二、处罚情况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富蓝耐公司4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及富蓝耐公司均高度重视,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的整改措施,对富蓝耐公司的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的梳理、改进、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将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生产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出现类似事故。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故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未影响公司 

  的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做好子公司的管理工作,要求下属子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日

来源:杭钢股份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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