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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3-04 09:26:0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3 月 3 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3 月 1 日、3 月 2 日和 3 月 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自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价格涨幅 61.67%,股价波动较大。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均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1 日、3 月 2 日和 3 月 3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编号(临)2021-007),预计 2020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35,000 万元到 45,5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 21,293.07 万元到 31,793.07 万元,同比减少 31.88%到 47.6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 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 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 报道或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来源:包钢股份

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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