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2021 年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分别同意公司将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52,000份、1,150,000份予以注销,共计1,702,000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3日、2021年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0-130、临2021-01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702,000份 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3月3日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