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原料耐材

央地全力保障采暖季煤炭安全供应,煤炭供需紧张局势料将缓解

2021-09-27 11:00:00

  为保障今冬明春采暖季煤炭安全稳定供应,近期中央、地方多部门作出系列部署,补签煤炭中长期合同、压实中长期合同履约践诺责任、确定应急储煤基地、督导煤炭保供稳价等措施纷纷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央地保障煤炭供应的力度相当大,预计煤炭后期量价走势有望企稳,重要的民生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的用能需求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东北地区发电采暖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集中签约仪式9月25日在北京举行。至此,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今冬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确保东北地区采暖季民生用煤需求。
  煤炭中长期合同是煤炭供需双方签订执行期限明确、量价齐全、经铁路运力衔接的煤炭购销合同,执行“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截至目前,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整体执行率超过90%。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继续提高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率,并将已签订的合同都纳入国家监管,确保合同执行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24日组织晋陕蒙和有关产煤大市、重点煤炭企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提出,经过衔接,今年四季度发电供热煤炭中长期合同煤源已全部分解到各重点产煤区。晋陕蒙和有关煤炭企业均表示,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先进产能释放,全力增产增供,尽快将资源落实到企业,组织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尽快完成签约,保障冬季全国煤炭发电供热用煤稳定供应。
  地方、企业也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采暖季煤炭稳价保供。
  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消息,为确保当地今冬明春采暖季发电供热的平稳运行,辽宁省遴选了沈阳北方煤炭市场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作为辽宁省的省级应急储煤基地,旨在紧急状况下能调动储煤资源,确保居民用暖用电的正常运行。
  多家企业主动降低煤炭销售价格。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9月24日降低了其在秦皇岛港口的煤炭销售价格,其中,国家能源集团降低20元/吨,中煤集团降低10元/吨。同时,内蒙古伊泰集团、内蒙古青煤运销有限公司、浙江泓兴供应链公司等企业也承诺,在秦皇岛港办船的煤炭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李忠民表示,下一阶段,煤炭市场供需紧张局势将趋于缓解。当前增加供应力度很大,预计后续度冬时期,供热发电煤炭资源有充分保障,煤价不具备持续上涨的动力。
  “各地冬储的经验也日趋丰富,东北三省很多企业提前冬储。再加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迎峰度夏刚刚进入尾声,就启动保障中长期合同全覆盖,为发电供热企业做好了前期供应准备工作,预计到度冬关键时期,煤价将维持在合理区间。”李忠民表示。

来源:新华财经

编辑:滕珊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