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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泥企业将实行夏秋季错峰生产

2019-05-28 11:29:00

  5月24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19年水泥熟料企业夏秋季错峰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含特种水泥窑及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 

  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升夏秋季空气质量,减少水泥熟料生产排放物对大气的影响,促进节能减排,维护我省水泥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山西省水泥熟料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 

  意见要求,各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指导,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推进本次夏秋季错峰生产顺利实施的良好氛围。同时做好抽查工作,督促企业做好错峰生产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相关企业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环保责任,按照要求统筹安排执行夏秋季错峰生产,并在错峰生产期间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错峰生产时间的企业,应将变更理由和变更时间形成书面申请,在本地区错峰生产实施7天前报省建材工业协会,省建材工业协会根据企业申请和全省实际,协调安排,协调后停窑天数不少于20天。对持证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水泥熟料生产线,夏季错峰生产时间减半执行。 

 

  错峰时间安排 

  夏季错峰生产时间 

  2019年6月5日-6月24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太原市、吕梁市、朔州市、临汾市 

  2019年6月15日-至7月4日,共20天,停产地区:晋城市、阳泉市、晋中市、运城市 

  2019年6月25日-7月14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大同市、长治市、忻州市。 

  秋季错峰生产时间 

  2019年8月5日-8月24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太原市、吕梁市、朔州市、临汾市。 

  2019年8月15日9月3日,共20天,停产地区:晋城市、阳泉市、晋中市、运城市。 

  2019年8月25日-9月13日,共20天,停产地区:大同市、长治市、忻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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