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

生态环境部发布金属铸造等五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

2020-03-20 09:52:00

   为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金属铸造工业》(HJ1115-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HJ1116-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合金、电解锰工业》(HJ1117-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1118-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五项技术规范,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目前,五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功能近日即将正式上线,届时相关行业排污单位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中正式申报排污许可证。

  金属铸造工业历史悠久,属于工业之基,主要包括黑色金属铸造和有色金属铸造,其中黑色金属铸造主要分布在河北、山东、山西等地,有色金属铸造主要分布在长三角、重庆、珠三角等地区。金属铸造工业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废气排放,废气排放中尤以颗粒物为主。本技术规范按照生产工序对金属铸造排排污单位产排污特点、污染因子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分别规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的许可限值要求,明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运行管理要求,并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同时,本技术规范还与即将颁布的《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充分衔接。本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对提升金属铸造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行业环保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包括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工业颜料制造、工艺美术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含有机颜料制造、染颜料中间体制造)、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涂料制造,根据该行业具有产品类型多、排污单位规模差异大、特征污染物差异大等特点,涂料制造和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聚焦到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工业颜料制造重点关注煅烧单元废气排放以及涉及重金属的废水排放环节,染料制造重点关注反应单元的废水和废气排放,明确了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实际排放量核算、合规判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细化了废水去向的填报要求以及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运行管理要求,规范实施后,将对提升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污染防治水平、推进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具有重要意义。

  铁合金、电解锰工业涉及产品众多,生产工艺多样,其中铁合金生产以火法冶炼为主,主要是原料处理、冶炼、浇铸等生产过程中烟(粉)尘排放;电解锰生产以湿法冶炼为主,主要是废水排放问题。结合上述行业特点,该技术规范分为铁合金和电解锰两部分,目前上述行业排污单位均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类别。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铁合金排污单位的冶炼工序的废气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以及电解锰排污单位的含铬废水和废水总排放口为主要排放口,对废气主要排放口许可颗粒物排放量,对废水主要排放口许可总铬、COD和氨氮排放量。同时将无组织排放纳入本技术规范管控,地方政府也根据本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可对焙烧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许可排放量。因此,本技术规范的实施,将对提升铁合金和电解锰行业环境管理水平、推进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具有重要意义。

  储油库、加油站行业都不是生产性行业。储油库排污单位污染物的排放主要以储存、装卸过程和动静密封点泄漏的挥发性有机物为主;加油站排污单位污染物的排放主要为汽油加油、储油过程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为主。围绕着重点管控挥发性有机物的核心,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许可排放限值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本技术规范发布实施后,对提高行业大气污染物管控防治水平、推进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具有重要意义。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涉及的行业类型较多,主要包括:石墨、碳素制品,碳纤维,多晶硅棒,单晶硅棒,沥青混合料等生产排污单位。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废气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a]芘、氟化物、氯化氢等。本技术规范按照生产工序对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企业产排污点、污染因子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分别规定了废气和废水污染物的许可限值要求,明确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运行管理要求,以及企业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本技术规范的发布实施,将对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规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等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生态环境部网站

编辑:网站实习3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