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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规发布,有哪些亮点?

2024-10-22 08:46:00

  本报记者 樊三彩
  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先导工程,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抓手,是以数字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10月10日,国新办就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就10月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政策的主要创新点:
  “两个着力、一个规范”
  这些年来,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为此,《意见》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介绍,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一是着力激发供数动力,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3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二是着力释放用数活力,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繁荣产业生态。三是规范授权运营活动,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
  文件出台后,预计将产生四方面效果:第一,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国家数据局还将通过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第二,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例如,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打破“数据孤岛”;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在提升效率的同时,还能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对于人工智能发展,数据资源更是至关重要。第三,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第四,将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些措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需各方协同发力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表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要取得更大实效,需要各方协同发力,涉及技术配套、技术创新、资金投入、标准规范、人才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
  在资金保障方面,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渠道;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安排经费投入,用于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此外,《意见》还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相关数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在技术支撑方面,将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开展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和攻关,催生出更加多元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
  在标准规范方面,将依托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统筹数据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数据治理、资源登记、授权运营、成效评估等急需的标准规范制定、出台。根据《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到2026年,将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加大相关学科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立足产业发展,培养数据领域的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推动数据工作能力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打造一支懂数据、重实践、谋创新的综合性干部队伍。
  “我们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既要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又要保安全。可以说,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就越要强化。”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意见》强调了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有序开发利用。特别是重申了应当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
  此外,关于如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方面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刘烈宏表示,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多种模式。《意见》通过明确授权主体的责任义务、规范运营机构的行为、加强多维度监管,在鼓励探索授权运营的同时,着力建立规范运营、多方监督的约束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发利用环境。
  《中国冶金报》(2024年10月22日 04版四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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