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陕钢集团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生产经营,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一个中心强震慑
以监督执纪问责为中心,陕钢纪委不断创新探索监督执纪方法,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监督成效不断显现。
要求各单位纪委书记不当“甩手掌柜”,全程参与重点案件,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及时整合资源,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临时办案小组,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经验不足、力量不够等问题,全力攻坚克难,为案件突破奠定了基础。
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2件,各级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9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8人次,第二种形态16人次,第三种形态8人次,第四种形态1人次。共罚款11.22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7.7万余元。
紧抓“两个责任”重落实
按照陕钢“党建领航、班子引领、干部走在前列”战略要求,制定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71条,细化纪检监察工作清单65条,各子公司明确工作清单139条。坚持季度调研检查,座谈交流18次,发现亮点35项,梳理问题43项,提出整改措施50余项,对追赶超越排名较后的子公司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在查漏补缺中有效提升决策部署执行力。
深化“三制”工作促整改
以生产经营为中心,陕钢纪委深化“三制”工作,持续探索纪检监察人员的合理配置。按照《关于交叉派驻纪检人员的通知》要求,从龙钢公司、汉钢公司选拔2名纪检监察员,分别派驻到韩城公司的韩城、汉中两个直属党支部,发挥交叉派驻优势互补作用。
2018年,各级纪委开展经营复核检查24次,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复核100次,发现问题370个,提出整改建议326项,整改完成234项,取得经济效益136.02万元。开展内保监督巡查9065次,发现问题2556个,提出整改建议1729项,整改完成2513个,取得经济效益1179.3万元。
开展四项整治转作风
在全集团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常态化开展好岗位日常教育、任职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教育提醒教育。2018年累计受教育党员5000余人次,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63次,封存公车67辆,下发廉洁预警通知书10余份,对有子女升学情况的132名干部分别进行了廉洁提醒。
开展“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填写“吃拿卡要”问题自查表3217份,对5名管理人员给予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开展薪酬管理、公务接待、可控费用报销及单项奖励发放情况的检查。
直面环保问题,督导推进环保提质达标重点工作。陕钢纪委将环保项目提质达标工作纳入监督监察范围,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干部在环保治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及失职后果。龙钢公司纪委对22项环保事件进行了问责处理,顺利通过了中央环保督导组阶段性检查。汉钢公司荣获汉中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开展风险防控源头治理。陕钢纪委组织各单位认真梳理排查岗位廉洁风险点,完善《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手册》。按照《监察法》,将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作为监督对象,采集了1154名干部个人信息,加强日常监督。同时,建立纪委监督、审计监察、法律风控及职工民主监督等全方位的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目标在前,使命在肩。陕钢纪委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为陕钢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