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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纪念毛主席批示“鞍钢宪法”60周年

2020-03-31 08:47:00

  本报讯 今年3月22日是毛泽东主席批示“鞍钢宪法”60周年纪念日。3月20日,鞍钢集团召开纪念毛主席批示“鞍钢宪法”60周年会议,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明确新时代研究与实践“鞍钢宪法”精神的目标和方向,推进鞍钢高质量发展。

  1960年3月22日,毛主席在辽宁省鞍山市委总结的《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和肯定鞍钢的做法和经验,盛赞:“‘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鞍钢集团表示,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从5个方面着手传承“鞍钢宪法”精神:一是把高举党的旗帜作为鞍钢最鲜明的本色,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国有企业、鞍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二是把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作为办好企业的法宝,充分体现职工群众在企业的主体地位,尊重职工首创精神,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三是把科技创新作为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走好科技创新“先手棋”,打好技术革新“主动仗”。四是把改革作为生存发展的唯一出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鞍钢提质增效。五是把解放思想作为推进鞍钢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彻底转变“等、靠、要”“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等落后观念,开放思维,学习借鉴一切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敢争第一、永争第一。
  鞍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谭成旭在会上指出,60年来,“鞍钢宪法”始终是鞍钢最响亮的企业名片。新时代,鞍钢人有责任将这个“传家宝”传承下去,并不断发扬光大。他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不忘“铭记长子担当、矢志报国奉献”初心,赋予“鞍钢宪法”新的时代内涵,形成指导鞍钢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牢记“制造更优材料、创造更美生活”的使命,把“鞍钢宪法”精神的最新研究成果落实到制度、体现到行动,推动鞍钢高质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展现“鞍钢宪法”精神新的时代风采。
  会议由鞍钢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戴志浩主持。(马明铭)
  《中国冶金报》(2020年03月31日 01版一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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