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将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抓手,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扎实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切实把选人用人“晒”在干部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报告两评议”是指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选拔出来的干部。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一报告两评议”是对选人用人工作的“定期体检”,对于发现选人用人中存在的问题、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023年,酒钢集团公司党委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深化干部人事改革、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等方面对66家单位(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评议,并对被评议单位2023年度新提拔使用和进一步使用的85名内设机构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评议工作坚持以扩大民主为基本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为基本原则,组织被评议单位邀请党代表、职工代表、先进人物代表等参加评议工作,进一步畅通干部监督渠道,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度,提高评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评议结束后,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将评议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分析,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探讨制定改进的对策和措施。
与此同时,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强化对“一报告两评议”的结果运用,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对满意度低于90分的一家基层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次。对满意度测评低于90分的9名新提拔人员所在的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所在党委(党支部)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分析、作出说明,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下一步,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杜得华 马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