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红脸出汗。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善于“小题大做”,敢于抓早抓小,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把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达到治小病于未萌,实现“防治未病”效果。同时,充分发挥纪委的职能优势,对所有党员干部形成常态化监督,把对党员干部的“管”和“治”更多地体现在日常,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让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
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坚持纠偏正形、常态化动辄则咎。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宽情况,对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干部,及时运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措施;严相济、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纠正、及时处理,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小毛病”拖成“大问题”,通过党纪政务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打板子”纠偏。对问题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的“拉一把”,防止党员干部因小错酿成大错、由“破纪”升级发展为“破法”,真正严管厚爱党员干部。
准确运用好第三种形态,坚持纪法贯通、重病严治。对严重违纪的少数、极少数,坚决给予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一寸不让、重拳出击,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始终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加大对各级党组织问责事项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及问责不严的错误倾向,科学分析研判问责情形,分类处置。
常态化运用好第四种形态,进行警示震慑。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以案明责,引以为戒,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依纪依规干事,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近三年来,该单位纪委共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6个,其中初核了结35个,立案查处11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7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96人,运用第二种形态组织处理7人,党政纪轻处分34人,运用第三种形态行政撤职7人,解除劳动合同1人,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1人,切实体现小错即纠、常态监督。(徐虎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