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管理

邢钢完成阶段性自主改善现场评审

2025-09-16 07:40:00

  本报讯 9月2日,邢钢企管部组织开展8月份自主改善现场评审活动,由该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田新中,生产部主任焦玉,信息自动化部主任刘学强组成评委团队参与此次活动,旨在检验和评估邢钢员工在8月份开展的自主改善项目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激发该公司全员参与自主改善的积极性。
  邢钢评委团队深入生产车间,对8个自主改善项目进行了细致的检查与评估。评审过程中,邢钢的评委团队不仅关注项目的实际改善成果,还对改善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量;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详细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目标设定、实施过程以及所取得的效益。对于一些具有显著改善效果和推广价值的项目,邢钢评委团队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鼓励项目团队继续深入挖掘,不断优化改进。
  其中,在邢钢180平方米烧结机起台治理改善项目中,该公司操作人员利用环保管控及限产时间,自主更换台车,既减少了设备运行时漏风的情况,又提高了上料量;在10B21成分优化攻关项目中,对标新泰产品,优化产品锰含量,降低螺母硬度,改善材料塑性,降低生产成本,满足客户需求;在多系统联运数据贯通与BI可视化项目中,设置运输公司填写项,保障运输环节基础信息的可靠性,减少人工录入的工作量,提高了信息流转效率。
  此次活动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为进一步推动持续改进工作,后期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自主改善活动的支持力度,鼓励更多员工积极参与到改善活动中来,同时计划对优秀的改善项目进行推广应用,以提升生产效率。 (焦克强)      
  《中国冶金报》(2025年09月16日 03版三版)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宋玉铮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微信图片_20240117152632.jp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entons.cn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