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樊三彩)“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碳市场领域第一份中央文件,明确了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生态环境部将从3个方面抓好文件落实。”8月26日,《中国冶金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一是深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生态环境部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降碳减污贡献、数据质量基础、碳排放特征等,有序扩大强制碳市场的覆盖行业范围,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同时,积极发展自愿碳市场,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加快生态系统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等重点领域的方法学开发。”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进一步表示,将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二是着力增强碳市场活力。“将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碳质押、碳回购等政策制度。”裴晓菲表示,生态环境部还将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强制碳市场交易、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
三是提高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将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行为。此外,还将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夯实碳市场建设制度基础。
据介绍,2021年和2024年我国先后建成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强制碳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自愿碳市场)。经过4年多的发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实现了起步稳、运行稳,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8月22日,强制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6.8亿吨,成交额达到474.1亿元;自愿碳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达到249万吨,成交额达到2.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