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钢把“三制”工作作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入生产经营的有力抓手,真正做到了把监督工作做在日常,严在平时,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提升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陕钢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机构建设,强化统筹协调等四项举措,高质量推进“三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协同配合。陕钢将“三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分管“三制”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三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三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三制”工作监督检查合力。各基层单位、部门通过与各级纪委的密切协同配合,根据复核检查或内保监督巡查工作需要,主动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荐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专业人员参与检查组,共同推动“三制”工作监督检查的有效开展。
推进机构建设,保障监督检查。陕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和奖惩建议等方面的职责,各基层党政组织则提供必要保障,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工作条件等与“三制”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相适应。各单位能够积极创造条件,让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公司决策意图、工作思路和部署,并明确授予其必要的监督检查权力,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并根据工作要求参与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置。
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陕钢结合实际,不断建立健全“三制”工作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复核复查工作重点和巡查事项,制定派驻监督检查建议、复核方案、内保监督巡查计划,严格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牵头组织“三制”工作各项活动,编发“三制”工作通报和专报等,对监督检查事项主要责任单位和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等。
落实分级负责,整改监督到位。陕钢各单位充分发挥主体责任,把本级和下级通过“三制”工作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事项,通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反馈结果等,坚决做好整改工作最后“一公里”,体现监督工作的成效。明确了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三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落实事项负总责,把整改落实和经济效益提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给予相应的提醒谈话,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