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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新钢铁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19-07-18 10:36:00     作者:

  近日,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在京召开。会上,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被授予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这是继2007年获奖之后,抚顺新钢铁再次获此殊荣。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自2005年至今,已进行了四次评选。此次评选重点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全国共有342家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受到表彰。

  长期以来,抚顺新钢铁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质量,在全面保障员工各项权益、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推动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实现了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医疗社会保障权益、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发放等特色福利、爱心基金等关爱行动、后勤生活保障体系以及员工信息知情和员工代表意见反馈的100%全覆盖。

  通过不懈努力,抚顺新钢铁形成了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依托,以企业和员工双向互动为主要载体,以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为根本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为确保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取得实效,公司紧紧围绕与员工息息相关的正常工作权、就业选择权、生活改善权、安全健康权、学习提升权、文化活动权以及信息知情权等七项权益开展工作,让每位员工都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并拥有良好的获得感和归宿感。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抚顺新钢铁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不仅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而且提升了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让广大员工发自内心的认同企业文化,认同企业管理,积极投身到企业的技术进步与管理变革进程之中,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从而实现了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相和谐、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相和谐的可喜局面。 

编辑:实习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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