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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以九大专项行动迅速整改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

2019-08-05 09:4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6月13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问题约谈会精神,迅速整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保定市决定开展九个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全面发力,有效整治散煤、“散乱污”企业、油路车和扬尘等污染,确保上级移交通报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确保8月底前实现全市(保定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指标同比双下降,确保圆满完成2019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目标和2019—2020年秋冬季重点防治任务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九个整改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煤质管控整改专项行动。将全市划分为“三个战区”,即“双代”战区、平原战区和山区战区,分别由一名市领导挂帅,靶向治理,从严管控,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双代”完成区域确保散煤清零,清苑、涞水、阜平、高阳、蠡县等非双代区域全部燃用洁净煤。

  二是开展气代煤电代煤整改专项行动。针对列入2018年改造计划后未实施改造的清苑区、满城区1.5万户整改任务,分两批进行整改落实,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各有关县(市、区)积极推进列入2019年双代计划的工程实施,确保安全完成双代任务。

  三是开展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攻坚专项行动。对清苑区东吕村400余家起重机械制造企业等产业集群,全市统一“散乱污”企业和集群整治标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地方责任和电力部门责任,证照不全的违法企业不得供电,压实乡镇环保所和网格员工作责任,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和协调解决问题,全面监管,立体化整治,确保7月底“散乱污”企业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四是开展重污染企业搬迁专项行动。2019年确保完成保定双帆蓄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退城搬迁。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东风路厂区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搬迁,主要生产设备拆除,确保不可恢复生产,相关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生产原料和生产厂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理处置,达到环保和安全要求。加快推进乐凯集团化学公司、保定太行毛纺集团有限公司搬迁;市定城区老工业区的河北保定酒业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槐茂有限公司、保定维尔铸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京保电力设备有限公司4家企业加快启动异地搬迁或就地转型升级,确保按计划完成搬迁。

  五是开展工业企业和园区清洁化整治专项行动。借鉴廊坊市文安县和沧州市泊头市企业和工业园区管理典型经验,按照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推进工业企业厂容厂貌和周边环境清洁化整治,厂内道路、车间路面全部实施硬化,厂区裸露土地参照园林绿化要求进行绿化、硬化处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淘汰不能稳定达标的落后治理工艺。开展VOCs专项治理,实行“一企一策”,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大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立行立改迅速制定实施《保定市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试行)》,对工业炉窑实施分类整治。

  六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企业摸排调查。无牌照机动车清零。加大机动车非法改装打击力度,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报废车进行溯源追责。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重点对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物流企业、工矿企业、林业园林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问题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扎实推进路检路查和用车大户入户检查工作。按上级部署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车的淘汰工作。

  七是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市级督导、部门监管、县级实施的专项整治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清苑区、唐县等周边区域油品质量管控力度,坚决打赢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攻坚战。

  八是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建筑施工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进一步落实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安装及联网工作,每个工地要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绿色生产要求,原材料储备区应密闭或覆盖储存。加大道路扬尘整治力度,开展国道、省道周边停车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严格的密封密闭措施,切实达到无外露、无遗撒、无高尖、无扬尘要求。加强道路扬尘、工业料堆扬尘综合整治。完善县(市、区)城区扬尘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以克论净”。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九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及时印发实施。完善预警分级标准,细化应急响应、应急联动启动流程,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按照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的预报、研判和会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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