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安全环保

河北将实行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

2019-11-01 14:02:00

  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加强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河北将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在满足环境管理要求基础上,纳入清单企业、项目可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说,河北省首批正面清单共涉及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重点出口型企业等四类项目和企业。目前,经过逐一现场核查评估及多部门会商会审,河北共有1640个项目、企业被纳入首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记者了解到,企业能否达标排放、自律减排、污染治理水平领先是纳入正面清单的关键。由于未达到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环保手续不全、治污水平低等原因,河北全省有29个重点工程项目、10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46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143家重点出口型企业未列入正面清单。

  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河北将优先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对纳入清单的重点出口型企业,在完成出口任务期间可不停产、不限产。对纳入清单的零排放、微涉气,即每年排放污染物100公斤以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对正面清单内企业不检查、不打扰,并不意味放松环境监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任立强说,河北将完善非现场监控体系,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分表计电、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实施环境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

  此外,河北生态环境厅将对拟定的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施公开公示和动态调整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每半年调整一次。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发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能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等行为的将调出清单。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