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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洪武 通讯员 李雪
“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这一束缚国企发展的“传统”如今在本钢已被打破。目前,作为本钢集团“三项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之一,“四定”工作已达到预期目标,初步实现了“人岗相适”,这标志着本钢集团“三项制度”改革正稳步向纵深推进。
步入新时代,面对高质量发展的命题,本钢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辽宁省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和辽宁省委巡视反馈整改任务要求,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运行效率,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其中,“定岗、定编、定责、定薪”即“四定”工作,是本钢集团“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历史上调整最大、涉及面最广、周期最长的一次人事制度配套改革,也是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生产经营环境,为未来体制机制改革奠定基础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大锅饭”“铁交椅”,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的问题,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四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本钢集团广泛深入调研,认真细致研讨,征求各方意见,制订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定岗、定编、定责、定薪”工作指导意见》,并成立了“四定”工作综合指导组。据了解,本钢集团“四定”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2018年1月,“四定”第一阶段工作全面启动,通过机构调整、干部调整、岗位编制调整和薪酬调整,本钢集团实现了精干机构、瘦体强身、职责清晰、科学分配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了“事与岗的匹配、薪与岗的适应”。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本钢集团在实现压缩2个管理层级的基础上,将原355个处级及以上机构压减至229个,削减比例35.5%;打通了干部能上能下通道,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削减15.03%、管理人员减少15%、生产厂矿管理业务人员比例降至8%以内(其中科级干部减少40%)。同时,建立起了精干高效的集团管控体系,重叠、效能低、虚设的机构得到全面清理,释放了企业活力。
在成功完成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今年5月,本钢集团“四定”第二阶段工作正式启动,主要目的是要实现“人与岗的匹配、才与岗的适应”。按照“制度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的工作标准,本钢集团95家单位已于今年5月、7月和8月先后分三个批次启动岗位竞聘工作。目前,完成全部7个轮次竞聘工作的单位共17家,正在组织竞聘环节的33家单位中,完成前5轮竞聘工作的单位共31家,竞聘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原在岗平均落聘率最高达到24%;平均调整率最高达到54%。在上岗人员中,原在管理、业务、技术岗位工作的355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通过竞聘提高了职级或岗级,有162名毕业生从操作岗位聘任到管理、业务、技术或高技能岗位工作。
从目前本钢集团第二阶段竞聘工作推进情况看,竞聘的方案、程序、进度、效果和舆情等各方面工作达到预期。一些单位结合实际,大胆创新,通过“四定”工作的开展进一步鼓舞了士气,职工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学习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开展,收到初步成效。其中,已结束“四定”第二阶段竞聘工作的矿业南芬露天矿、歪头山矿、南芬选矿厂均实现不同程度的超产,降成本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板材炼钢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管理、技术创新氛围愈发浓厚,全厂在年初审定管理技术创新项目212项、征集合理化建议48项的基础上,目前又陆续接收“减少RH温降”“减少双路径”等多项合理化建议及管理技术创新项目,在工艺质量、设备管理、降本增效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推进作用。
为确保“四定”工作年底前如期完成,本钢集团坚持“领导班子是保证,公平公正是基础,过程严谨是关键,职工满意是标准”的指导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当前“四定”工作进展,连日来,多次召开座谈会和专题会议,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战略定位,推广先进经验,并鼓励基层单位勇于创新求变,敢于自我革新,敢于面对困难,更加清醒、充满信心地解决问题,后程发力,稳扎稳打,真正实现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初衷和目标任务,为本钢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