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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2021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核查工作

2021-04-26 09:11:00

  日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通知表示,将开展2021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核查工作。
  按照吉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拟开展全省核查工作,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开展省级核查,省级核查时间、方式另行通知。现将开展核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重点自查各地区严防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主要内容:对国家和我省严防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工作要求是否进行了细化部署,是否逐项落实到位,是否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职责分工,是否存在监管不力、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重点自查各地区对严防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工作全面自查摸底情况。主要内容:是否组织开展了本辖区全覆盖的严防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摸底排查,是否利用电力监控手段排查涉钢企业生产,是否及时甄别“地条钢”企业,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存在瞒报、漏报和不及时上报情况。 
  违法违规钢铁产能包括:“地条钢”死灰复燃,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落后产能未按规定淘汰,违规新增产能(主要有违规备案、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不符合产能置换规定、弄虚作假,在铁合金、铸造、机械制造、船舶等行业的生产流程中以延伸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综合利用等名义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等。 
  二、自查违法违规处置情况
  重点自查各地区对发现违法违规钢铁产能、“地条钢”死灰复燃等行为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对发现“地条钢”死灰复燃情况,是否按照“四个彻底”要求立即取缔;对发现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情况,是否立即采取措施关停、退出;对发现未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立即采取措施关停、淘汰;对发现违规新增产能,是否立即采取措施关停、整改。 
  三、自查建立健全举报核查机制情况
  重点自查各地区建立健全严防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举报核查机制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是否设立举报电话、网站等信息接收平台,是否对举报线索进行了核查。 
  四、自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重点自查各地区建立健全严防违法违规钢铁产能死灰复燃工作长效机制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对建立长效机制做了工作安排部署,是否出台本地区长效机制的具体工作方案,各地区长效机制是否有效运转,是否建立了工作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工作制度和流程,是否对属地开展了工作督导。 
 
  吉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发改委代章)
  2021年4月20日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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