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上市公司资讯

南钢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19/08/03)

2019-08-05 10:10:00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宝股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钢宝股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的担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际为钢宝股份提供担保余额为 6,144.9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 年 12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钢宝股份提供不超过 45,000万元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详见 2018 年 12 月 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预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8-098 号)】。 

  

  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钢宝股份与江苏银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金城 

  

  公司注册资本:150,840,000 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江工业区浦洲路 35 号综合办公楼 

  

  成立时间:2010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金属材料及制品、金属炉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焦炭、耐火材料、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五金交电、橡胶制品、木材、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冶金技术及经济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 85,555.74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9,615.06 万元(贷款总额为 4,500 万元);2018 年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403,637.25 万元,实现净利润 4,199.6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钢宝股份资产总额为 99,487.15 万元,负债总额为 72,768.56 万元(贷款总额为 8,000 万元);2019 年一季度,钢宝股份实现营业收入 114,546.91 万元,实现净利润 777.91 万元。 

  

  钢宝股份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58.09%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持有其 8.20%股权,南钢发展控股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6.63%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2 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38,898.1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258,857.73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04%、16.83%。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日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