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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新政实施首周 废钢价格先抑后扬
税改有利于废钢产业链供应链规范、有序、良性发展

2022-03-09 11:20:00

  本报记者 包斯文
  3月1日,是备受关注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以下简称废钢税收新政)正式实施第一天。废钢税收新政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的选择、再生资源的物理性质处理、退税条件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并提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30%的比例退税。这让“交易必开票”成为废钢贸易的必然趋势。
  “废钢税收新政实施之后废钢市场运行状况如何?对后期废钢回收、加工、贸易等有何影响?”是时下业内人士关注的一大热点。
  废钢价格先抑后扬、库存下降
  3月1日~3月7日,是废钢税收新政实施的首个交易周。废钢税收新政实施第一天,废钢市场交易较少,废钢价格稳中有跌。3月1日,在上海、杭州、常州、合肥、烟台、临沂、武安、太原、安阳、哈尔滨等国内35个地区中,除7个地区废钢价格下跌20元/吨~30元/吨外,其他地区废钢价格相对稳定。
  3月2日,部分地区废钢价格止跌反弹,震荡上行,废钢库存量偏低的钢厂上调废钢采购价格。诸如,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和湖北地区多家钢厂废钢采购价格上涨20元/吨~80元/吨。
  3月3日,部分钢厂为尽快补充库存,将废钢采购价格上调80元/吨~100元/吨。
  有数据显示,废钢税收新政实施首周,华东地区钢厂根据自身库存高低调整废钢采购价格,废钢采购价格上涨20元/吨~90元/吨;山东地区废钢到货量较少,无奈加价补货,废钢价格稳中有涨,整体上涨30元/吨~50元/吨;中南地区废钢价格稳中有涨,整体上涨30元/吨~180元/吨;河南地区废钢价格上涨30元/吨~50元/吨;四川、重庆地区废钢价格上涨20元/吨~30元/吨;东北地区废钢价格上涨20元/吨~50元/吨。
  总体来看,新政实施首个交易周,废钢市场价格由稳中有跌转为稳中见涨,呈先抑后扬态势。部分市场人士认为,这是因为新政实施后,钢企采购废钢需要供应商根据新政规定提供3%简易计税征收率或13%增值税率的专用发票,而部分中小贸易商无票可开,一时无法经营。据悉,南方地区一些资源回收企业都处于停业状态,钢厂可采购废钢数量锐减,库存处于低位。华东地区某大型钢企从新政实施首日到3月6日,废钢到货量下降50%以上。数据显示,截至3月3日,国内78家钢企废钢库存总量为321.7万吨,较2月24日减少7.7万吨,降幅为2.34%。而3月伊始,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大幅反弹,钢厂盈利状况转好,产能释放,废钢需求激增,为及时补充库存,部分钢企只能“拉涨吸货”,导致废钢市场价格的快速回升。
  预计短期内废钢资源供给趋紧
  新政实施之后,后期废钢市场行情走势如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供需状况来看,废钢市场将依然维持紧平衡的格局。2021年全国废钢资源产量为2.78亿吨,炼钢用废钢2.456亿吨,铸造用废钢2200万吨,废钢的供给和需求处于紧平衡状态。
  废钢税收新政明确:只有废钢加工准入企业“加工”后并销售给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并在公告名单中的钢铁企业(不包含铸造企业),才能享受增值税随征即退30%的退税政策,但市场上还存在着一批不是工信部废钢加工准入企业的废钢相关企业。这意味着短期内,废钢资源供给将趋紧。
  业内人士称,2022年的废钢资源是否增长存在不确定性,废钢市场供需紧平衡的局面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废钢税收新政实施之后,废钢市场价格将在合理、正常的区间运行,不可能明显下跌;若2022年国内的生铁产量压减,电炉炼钢产能释放,产量增加,势必利好废钢市场,废钢价格或将呈现震荡上行、高位运行态势。
  废钢加工准入企业
  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将提升
  早在2月底3月初,部分钢铁企业就陆续向废钢贸易商发布通知,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废钢供货方必须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提供发票必须保证真实、合法,保证物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尚未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废钢货源组织者(自然人),需根据增值税发生地原则,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开具发票。
  据了解,3月1日前,部分钢铁企业逐渐要求废钢供应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行业人士认为,废钢税收新政实施之后,以往不少的废钢回收、加工、贸易企业常年做“两头不开票”生意的现象,以及那些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状况将得以遏制。废钢税收新政规定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合规经营,必须开具发票;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废钢税收新政将提升工信部废钢加工准入企业的市场地位,增强其竞争力。废钢税收新政明确,将取消地方财政返还、奖补的政策,只有工信部废钢加工准入企业才享受增值税随征即退30%的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废钢税收新政实施,有利于废钢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废钢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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