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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委办印发通知: 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

2021-05-07 14:35:00

  近日,河北省安委办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的通知》,严明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各地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对安全生产法治环境的破坏,是对人民群众的极端不负责任。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有力措施,确保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救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打击力度,严肃追究瞒报事故责任,对于瞒报事故,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形成“不敢瞒”的震慑效应。二要强化工作责任,高度重视社会群众和网络媒体反映的事故线索,时刻保持敏感性,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三要加大举报奖励,认真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及时兑现奖励。

  对于举报查实的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4万元;重大事故,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5万元;特别重大事故,每查实瞒报1人奖励6万元;以上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优化事故信息报告流程,畅通报告渠道,加强横向通报、按时直报。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

编辑:杨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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