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企业频道>管理

酒钢集团公司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

2019-11-04 10:02:00

  为进一步认真反思、排查、整改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各单位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管理体系,落实管理措施,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杜绝道路交通及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印发《酒钢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自检自查阶段,集团公司各单位要制定检查计划,落实责任、措施,开展内部自检自查工作,并上报自检自查报告。督导检查阶段,酒钢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保卫处要对各单位自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前期各项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复查阶段,对督导检查阶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监督落实整改,对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考核,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提级处理。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反思是否将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是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要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形势,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党政主要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职工和相关方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人员和车辆管理措施,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标志、设施,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职工火灾防控技能,从源头上筑起道路交通运输和消防安全防线,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

  《通知》还对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排查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张志方)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