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9月30日,首钢股份发布公告。该公司于9月29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
其中,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和工作需要,推荐朱国森同志为该公司董事人选。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海卫为该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朱国森,男,1977 年 10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技术研究院板带研究所科研员,首钢技术研究院薄板研究所科研员、副所长(副处)、副所长(副处、主持工作)、所长(正处),首钢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兼薄板研究所所长(正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副部厅),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第一副院长,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第一副院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徐海卫,男,1978 年 2 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首钢技术研究院薄板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首钢技术研究院薄板研究所副所长(副处级),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制造部部长助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质检监督部副部长,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制造部副部长兼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抚顺特钢
9月30日,抚顺特钢发布公告,该公司于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非独立董事:孙立国先生(董事长)、钱正先生、孙久红先生、祁勇先生、景向先生
独立董事:姚宏女士、史金艳女士、阎其华女士
职工董事:穆立峰先生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该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孙立国先生为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孙立国先生为该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穆立峰先生、祁勇先生、陈本柱先生、崔鸿先生、景向先生、高健先生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其中,穆立峰先生、祁勇先生、景向先生为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祁勇先生为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吴效超先生为该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朱丽平女士为该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吴效超先生、独立董事兆文军先生、葛敏女士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职务。
穆立峰先生:1981 年 6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该公司连轧厂厂长、党总支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陈本柱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曾任沙钢集团董事局纪检审计部第一副部长,沙钢集团董事局常委办副主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江苏沙钢钢铁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办公室主任。
崔鸿先生:1973 年 11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该公司连轧厂厂长、销售总监。现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
高健先生:1977 年 12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该公司动力设备环保处处长、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该公司副总经理兼动力设备环保处处长。
吴效超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沙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
朱丽平女士:1980 年 9 月出生,会计师。曾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综合科科长、证券科科长,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财务处处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