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我国豆粕定价大体经历了从“一口价”定价到基差定价的演变。在此过程中,伴随着我国豆粕期货品种的发展, 2000年~2012年是豆粕基差定价从无到有、参与主体从少到多的关键阶段。
2000年以前,压榨企业销售豆粕几乎全部采用“一口价”定价模式。由于国产大豆价格总体稳定,豆粕“一口价”的报价也相对稳定。1996年以前,国内压榨企业对豆粕几乎都采用“一口价”定价模式。当时压榨企业以采购国产大豆为主,价格总体稳定,这也决定了豆粕的定价方式相对稳定。豆粕定价基本以大豆价格为参考,在确定大豆采购价格的同时,加上压榨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即形成豆粕的“一口价”定价模式。1996年~1999年,豆粕依旧以“一口价”定价模式为主,但价格变化的频率较之前有所提高。据统计,1996年~2000年,产区大豆价格维持在每斤0.5元~0.7元,但年际间波动幅度加大。上游产品价格变化快意味着豆粕“一口价”的报价方式也要快速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压榨企业采购大豆的频率较之前有所提高。
2000年,豆粕期货在大商所上市,成交量稳步攀升,从2001年的1911.98万吨增长到2012年的32.59亿吨,日均持仓量从6.44万吨增长到1105.16万吨,增长率接近60%。同期,我国豆粕消费量从2001年的1500余万吨增长到2012年的4700余万吨,年均增速约为11%。豆粕期货市场影响力逐步提高。这一阶段,豆粕定价方式仍以“一口价”定价模式为主,基差定价开始逐渐推广。大豆压榨企业在进行豆粕“一口价”报价时,同时参考进口大豆价格和期货盘面价格,报价频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