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独家报道

【采编议两会】提升成效踏浪行

2020-05-28 09:41:00

  贾林海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国企要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核心竞争力。”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以不足百字的篇幅将未来国企改革的“路线图”描绘出来。

  细数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国企改革的描述,从2018年的“推进改革”到2019年的“加快改革”,再到今年的“提升改革成效”,可以看出,国企改革必将向纵深推进,改革成效与力度将成正比。作为国企改革的主战场之一,国有钢铁企业如何大刀阔斧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和内生动力,是提升改革成效的必修课。

  一是紧抓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机遇,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环节,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5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要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可以预见,国企混改将迈出更大、更坚定的步伐。

  近年来,鞍钢、山钢等众多钢铁企业纷纷加入混改“大军”,在混改过程中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如实现股权多元化,实施市场化决策;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方式,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充分保障各类股东的话语权等。与此同时,钢铁企业混改进展较慢、只“混”不“改”等问题依然存在,混改后的企业经营管理也同样考验着钢铁企业改革的决心和智慧。

  二是继续推进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十三五”期间,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成果颇丰。中国宝武重组马钢,亿吨级超级钢铁企业集团扬帆起航;建龙重工先后重组山西海鑫、北满特钢、阿城钢铁、西林钢铁、包钢万腾、宁夏申银等企业,产能规模迅速跻身世界前列;德龙钢铁通过司法重整方式参与渤海钢铁混改,为国有钢铁企业混改提供了新模式。

  当前,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仍然任重道远,行业集中度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重重组、轻整合”的问题比较明显,“小、散、乱”的局面依然存在。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制约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有望加速突破,钢铁行业将迎来整合重组的机遇期,能否以“高质量”思维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将直接影响我国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三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国企改革的目的是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近年来,不少国有钢铁企业通过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正向激励等举措,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内生动力。

  今年2月20日,山钢正式开启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山钢金控率先试点,成为山钢首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权属公司。截至目前,山钢13家权属企业中有11家实行契约化管理,公司业绩实现跨越式增长,企业经营质量和创效能力不断提高。分析其成功之道可以发现,“去行政化”,实现责任、利益、风险绑定,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的关键。

  四是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激发职工改革创新的活力。深化改革,提升成效,离不开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参与和主动创新。因此,钢铁企业既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又要保护职工利益、实现全员共创共担共享。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将“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视为我们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底气,足见首创精神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40年,我国钢铁人以敢为天下先的首创精神,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钢厂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实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如今,在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的进程中,钢铁企业依然要弘扬这种首创精神,不断激发职工的智慧和力量。

  同时,钢铁企业也步履不停地积极探索着全员共创共享管理制度。2019年4月2日,南钢基于事业合伙人制的全员共创共享管理项目获得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南钢全员共创共享管理制度为我国钢铁企业如何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以激发全员活力提供了“南钢样板”,对其他钢铁企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改革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的要求意义深远。依靠改革激发活力,相信国有钢铁企业将一如既往勇立潮头,踏浪而行。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徐可可

版权说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钢铁新闻网。媒体转载、摘编本网所刊 作品时,需经书面授权。转载时需注明来源于《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及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钢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 赞同其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
【3】 如果您对新闻发表评论,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 责任。
【4】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电话:010—010-64411649
品牌联盟
  • 燃烧装置2.gif
  • 湖南华菱集团.jpg
  • 山东钢铁集团.jpg
  • 1_看图王.png
  • W020190430461031429831.jpg
  • 首钢.jpg
  •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logo1.jpg
  • W020130618825601874406.jpg
  • W020130618825602778336.jpg
  • W020130618825603702632.jpg
  • W020130618825617201098.jpg
  • W020130618825606679805.jpg
  • W020130618825607505186.jpg
  • brand04.png
  • brand06.png
  • brand05.png
  • brand03.png
  • brand02.png
  • brand01.png
    read_image.gif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26楼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442120/(010)64442123 传真:(010)64411645 电子邮箱:csteelnews@126.com

    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 杨贵生律师 电话:010-58137252 13501065895 Email:guisheng.yang@dachenglaw.com

    中国钢铁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07016269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