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工作,获批生产医用氧(液态)资质。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该公司医用氧产品符合已有国家药品审批的有关规定,批准生产该产品,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该公司采用的深冷法空气分离技术是目前医用氧最主要的一种生产方式,它与瓶装工业氧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用氧纯度大于或等于99.5%,而工业氧纯度大于或等于99.2%。
该公司医用氧(液态)项目于2015年立项, 2016年5月份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8月份正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药品注册,同年9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委派专家组,对该公司生产现场和研发现场的体系运行、管理要素及技术要素进行审查,对涉及的文件编制及记录填写、人员培训、环境设施、仪器设备配置、样品管理、结果报告等进行仔细审查。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该公司20000标准立方米/时空分装置在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技术能力等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并能有效运行。 (刘军)
《中国冶金报》(2019年05月08日 07版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