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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继壮:增强竞争和危机意识 坚持“宁缺勿滥”实现“人岗相适”

2019-11-04 09:40:00

  10月24日下午,本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继壮听取了板材特钢厂、板材检化验中心、板材发电厂、板材计控中心“四定”第二阶段工作汇报,对各单位工作取得的进展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要通过“四定”工作,增强职工的竞争和危机意识,坚持“宁缺勿滥”,实现“人岗相适”。

  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赵忠民,本钢集团总经理助理、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申强参加座谈。

  会上,板材特钢厂、板材检化验中心、板材发电厂、板材计控中心分别汇报了近期“四定”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

  板材特钢厂在“四定”第二阶段竞聘过程中,采取“两次报名”的方式,对作业区党支部书记岗位实行统一竞聘,由党委选配任命,并将责任级岗位与首席竞聘岗位同时公示,让职工有更多选择。同时,加大相关政策要求宣传解释力度,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到目前为止,该厂管理职群变动率51.45%、落聘率12%,业务职群落聘率13.33%、技术职群落聘率18.75%,有14名大学本科毕业生从操作岗位走上业务、技术岗位。目前,该厂“四定”第二阶段工作已全部结束。下一步,该厂将重点对落聘人员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工作,并根据其技术能力水平妥善安置到相应岗位。同时对竞聘上岗人员做好备案和试用期考核管理及评价工作。

  板材检化验中心已于9月27日全部完成竞聘工作,是本钢集团第一家结束“四定”第二阶段工作的单位。该中心按照“让聘上者心安理得,让落聘者无话可说”的要求,严格按照本钢集团指导意见制订本单位“四定”工作方案和竞聘操作细则,并针对该中心组建时间短,存在两厂区岗位和薪资差异、管理流程不规范、机关人员多等问题,统一规范了两厂区分配方式,精简了机关人员编制,经济责任制分配向一线苦脏累险岗位倾斜,为管理技术人员流转打下基础。目前,该中心一大批干部职工积极性得到调动,也有一批人才崭露头角,有很多大学生考聘到技术、业务岗位。下一步,该中心将对有培养价值但没有竞聘成功的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轮岗培养,确保人尽其才。

  板材发电厂“四定”第二阶段工作虽起步较晚,但进度较快。目前,该厂已完成前三轮岗位竞聘工作,每轮次竞聘平均用时12天。其中,作业区级正职管理岗位人员调整率约30%,主任业务师/主任工程师岗位人员调整率约30%,作业区级副职管理岗位人员调整率约62%。为了检验竞聘成功人员是否称职,该厂还开展了“后评价”工作,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是否同意上岗”等层面,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普遍认为做到了“上岗的理直气壮,落聘的心服口服”。下一步,该厂将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解决人员年龄老化、高技能人才缺乏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后四轮竞聘工作,确保12月中旬全部结束。

  板材计控中心“四定”第二阶段工作10月底已全部结束。就目前竞聘结果来看,该中心基本实现了人员能上能下、有进有出、人岗相适、权责对应,保证了职工队伍稳定。其中,首席操作岗位落聘率为69.23%,责任师岗位新上岗率为32.3%,作业区级正职管理岗位落聘率为19.04%。该中心还重点关注高学历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有15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通过竞聘走上管理、业务和技术等岗位。下一步,该中心将稳妥解决目前遇到的高技能岗位人才缺乏,以及板材和北营两个区域人员的整合等问题,按照本钢集团要求,合理流动人员,加强试用期考核,确保“四定”工作收到预期效果。

  上述四家单位认识高、干劲足,“四定”第二阶段工作普遍推进力度较大,速度快、质量好,对此,陈继壮给予肯定。他指出,一个企业要想取得良好的发展,一定要有危机意识,职工一定要有竞争意识,否则就会成为一潭死水。而“四定”改革就是要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职工能进不能出”的难点和痛点,强化竞争和危机意识,进一步增强职工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真正把有能力有水平的人选上来,让能力不行、状态不行和职工不服气的人下去,实现“人岗相适”,让上岗的职工理直气壮,落聘的职工心服口服,激发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针对“四定”第二阶段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陈继壮要求,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的岗位,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由本钢集团统筹,通过竞聘、选聘等方式,调整人员结构,实现人才在本钢集团内部合理流动,进一步拓宽职工职业晋升通道,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

  陈继壮要求,在“四定”第二阶段竞聘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四定”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让职工心服口服。同时,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协调解决好竞聘过程中存在的板材、北营厂区人员在籍关系、薪酬待遇等问题,“因地制宜”、科学整合,最终实现“人岗相适”的工作目标。

  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运营改善部、宣传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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