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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注意了!多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

2021-06-08 10:02:00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同时,多地下发相关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确保安全生产。
  河北:深入做好钢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进一步加强钢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地深入做好钢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动态清零。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应急管理部关于钢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的8个重点事项,指导每家企业全面梳理相关的设备设施、区域和工艺,逐项逐设备开展排查。所有钢铁企业要于今年6月底前形成自查报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查找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把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制度规程、落实到一线岗位和设施设备,确保整改到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将持续对各地开展执法抽查,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未报告、未采取控制措施的,一律依法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于关闭、破坏有关监控、报警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相关信息的,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和企业,将启动督办、约谈、曝光等程序。
  江苏:启动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执法百日行动
  江苏省将于6月至9月在江苏省范围内启动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执法百日行动,整合江苏市县业务骨干力量,组建执法检查组,采取“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对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抽查。
  抽查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工贸行业中涉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近年内连续发生亡人事故、一年内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纳入失信惩戒名单,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红线”意识不牢、责任不落实等企业。执法重点内容包含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存在应急管理部重点执法事项所列情形;企业是否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是否按《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要求,落实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报告责任,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冶金等工业企业是否存在省级重点执法事项所列情形等。
  山东:开展决战决胜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决战决胜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决战决胜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根据《通知》内容,各级各部门对未实现全覆盖的行业领域,制定工作计划,开展企业单位再梳理,确保尽快实现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个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能立即整改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成;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以及新发现的重大隐患,逐个分析情况,立即停产整顿,不达整改要求不得复工;要坚持动真碰硬,通过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五个一批”,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警示效果。
  陕西西安:部署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近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液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液氨制冷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至6月底结束,共分为制定方案、自查整改、督查检查、整治总结四个阶段。整治范围包括国务院安委办工作组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全市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液氨制冷企业。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液氨制冷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健全完善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作业环节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高企业自我防控风险的能力,停产整顿一批现实风险高、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全面提升工贸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冶金报-中国钢铁新闻网

编辑:陈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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