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本钢板材发布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郭玉伟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郑政利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东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聘任刘铁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鉴于刘铁成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刘铁成先生承诺将尽快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简历:
刘东野,男,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本钢板材热连轧厂副厂长;本钢板材设备工程部经理;本钢板材规划工程部经理;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本钢设备工程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铁成,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历任本钢新实业公司财务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预算管理总监;本钢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本钢集团资本财务部副经理兼财务共享中心主任、恒亿公司执行董事。
以上聘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